发布时间:2024-11-14 18:29:07 来源: sp20241114
中新社 西宁6月4日电 (记者 孙睿)“2023年,青海省境内长江干流、黄河干流、澜沧江干流、黑河干流境内水质达到Ⅱ类,水质状况优。”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刘建昱4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从2007年起,中国长江、黄河、澜沧江、黑河重要干流水质已持续达优。
地处三江源头的青海河流湖泊众多,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3500余条。该省南部三江源区域是长江、黄河、澜沧江发源地,被称为“中华水塔”,是中国乃至亚洲重要的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其生态地位独特而无可替代。发源于祁连山的黑河流经青海、甘肃、内蒙古三省(区),是中国第二大内陆河。
2023年8月7日,无人机航拍流经青海省尖扎县的黄河。(资料图) 中新社 记者 赵凛松 摄“去年,青海投入资金22.33亿元人民币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生态保护修复、水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治理及监管能力建设等项目30余个保护修复水生态,使得我省国考断面(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持续保持100%。”青海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李旭东说。
刘建昱表示,根据对长江、黄河、澜沧江流域及黑河、柴达木内陆河、青海湖流域99个国省控水质监测断面监测,35个地表水国考监测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青海湖体2个国控监测断面水质保持自然状态,62个地表水省控监测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8.4%。其中,长江干流、黄河干流、澜沧江干流、黑河干流境内水质达到Ⅱ类,水质状况优。柴达木内陆河流域水质达到Ⅱ类及以上,水质状况优。(完)
【编辑:曹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