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7 07:20:07 来源: sp20241227
中新社 北京10月5日电 题:中外法学专家“智囊团”有何“锦囊”
中新社 记者 张素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目前有来自26个国家和地区的63名专家委员。这个由中外法学专家组成的“智囊团”,通过接受委托开展纠纷调解、提供域外法相关意见等方式,在公正高效解决国际商事纠纷方面发挥作用。
近日在北京举行的一场主题为“合作对话、多元融合、和平发展”的研讨会上,“智囊团”集中展示司法“锦囊”。
成立国际商事法庭
伴随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推进,跨境贸易投资持续保持增长,中国法院受理的跨境民商事案件呈上升趋势。2013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审结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近50万件。
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等法院商事法庭前庭长威廉·布莱尔(William Blair)从2018年就开始担任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也是在那一年,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揭牌,迄今受理国际商事纠纷42件,审结29件,标的额人民币100多亿元。
近年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支持苏州、北京等地12家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地方国际商事法庭。布莱尔说,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的成立受到广泛欢迎,12个地方国际商事法庭则“有助于推广司法机构处理此类案件的经验”。
“地方法院国际商事法庭的蓬勃兴起,有助于我国积极开展国际商事审判工作。”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黄进说,建议推动建立统一协调、上下呼应、有机衔接的国际商事审判体系。
黄进表示应考虑扩大国际商事法庭管辖范围,比如依法受理涉及外国国家的商事争端。他还建议遴选港澳地区的中国籍法官担任国际商事法庭的法官,进一步提升法庭的吸引力与竞争力。
促进中外司法交流
自成立之初起,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就肩负着推动中国法治与国际法治协同发展的任务。此番通过交流,“智囊团”汇聚起不同法律文化、法律制度的智慧。
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诉庭法官兼国际关系主管法官莊泓翔(Steven Chong)介绍了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的模式。他说,提起诉讼时可以选择诉状路径、陈述路径或详细书面陈述路径,“当事人可以就最熟悉的路径达成一致,法院也可以考虑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
同样着眼于程序的灵活性和自主性,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引起广泛关注。据知,该机制把早期中立评估、诉讼、调解、仲裁等多元解纷方式都有机衔接、有效对接起来。
英国伦敦贝德福德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振辉(Ng Jern-Fei KC)说,“一站式”平台连接调解、仲裁和诉讼,为中外当事人提供多元化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服务,“这一机制展示了中国法律体系的现代化和国际竞争力”。
“诉讼程序需要一些刚性规定,对于违反程序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应有明确具体规定,并在处理案件中予以适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张勇健说。他在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和卡塔尔国际法院暨争端解决中心担任国际法官已逾一年半时间,通过案件审理并对比中外法律规定,认为“程序规定可被赋予更重要的功能”。
携手应对危机挑战
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全球性问题加剧,“智囊团”积极发声,以期携手应对挑战。
“在全球化的今天,国际商事争端中公法与私法相互交叠的情形日渐复杂多样。”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上诉机构前主席赵宏说,国际交往中,应当以谨慎态度对待以公共利益限制国际商事交往的情况,在各国司法相互尊重与礼让的基础上,实现对民商事争端的公平公正解决。
德国海德堡大学学术顾问委员会委员马培德(Peter Malanczuk)注意到,中国在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方面逐步放开,近期政策发展也反映了中方对支持经济发展和国际合作的重视。
“跨境争议变得更加复杂,无论是诉讼标的的巨大体量,还是当事方的多样性、案件的技术性、证据的复杂性。”莊泓翔说,为应对挑战,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已设立技术、基础设施和建筑组,由其专门处理复杂的技术性争议。
与会专家也就人工智能在司法、仲裁、调解领域的应用前景进行展望,普遍认为人工智能将继续发展,在争议解决实践中得到更深入的整合。但正如国际商事仲裁机构联合会主席伊斯迈尔·西里木(Ismail Selim)所言,其整合必须得到谨慎管理,需要“制定明确的指南、伦理标准和监管监督”。(完) 【编辑:房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