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31 05:09:56 来源: sp20241231
本报讯(记者肖俊林 通讯员马秋明)“在水环境治理领域,我们的关注点从河流湖泊扩展到学校、医院、旅游景点等周边的排污问题,希望为建设美丽家园贡献力量。”近日,河北省易县检察院“易水”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对涉学校污染环境案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收,曾经恶臭熏天的50亩坑塘彻底改头换面。
今年6月,在“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活动的巡查工作中,易县检察院检察官发现,易州镇某家属院附近一家洗车场南侧的一条管道不断涌出黑臭水体,污水流经公路涵洞后向东流入一个面积约50亩的坑塘,散发出阵阵恶臭。
易县检察院立即向相关行政机关调查取证并要求其对污水进行检测。经查,该坑塘系易县某学校专用排污地,化学需氧量等五项污水检测指标均超标。此外,附近某家属院因未建设化粪池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直接将生活污水及洗车废水等接入学校排污管道,从而加剧了坑塘地带环境污染问题,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随后,易县检察院对该案依法立案审查,召集教育、环保等部门进行磋商,并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督促该学校对排污情况进行监测,督促相关污水排放单位整改违法行为,并对受到污染的土壤、水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立即与教育部门沟通,督促涉事学校整改。随后,涉事学校聘请了第三方运维公司,引进自动化加药器等水质净化设备,并定期进行水质监测。
近日,为强化水质污染问题常态化监管,易县检察院联合涉事学校、污水监测第三方运维公司、教育及环保部门等单位,就后续污水处理问题进行了专题座谈,达成定时进行水质监测、水质情况认证、水质净化设备维修保养等共识,并确定家属院统一采用化粪池抽运方式排污,不再向学校排污管道排放污水。在最近的一次水质抽查工作中,该坑塘检测水样各项指标全部达标。
(责编:温璐、薄晨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