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切口”改革促推司法满意度“大提升”

发布时间:2024-12-05 20:30:17 来源: sp20241205

原标题:“小切口”改革促推司法满意度“大提升”

“感谢最高法这项‘接地气’的改革,让群众和律师群体在工作中感受到了相当大的便利!这实打实地解决了很多基层工作的痛点,既能有效推进司法程序,又能让利害相关人员及时获取案件信息。”

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金天浩口中“接地气”的改革,正是今年年初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民法院公告发布工作进行的改革。

直面痛点搞改革

公告送达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重要送达方式,公告发布是否及时规范,直接影响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推进,直接关系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正当行使。

“之前部分地方的公告工作还是存在程序较繁琐、媒体不规范、推送不及时等情况。有些司法文件仅在地方性纸媒公告,或公告占版面很小,容易疏漏,可实际送达人、利害关系人都在天南海北,难以及时获取信息。”金天浩直言不讳地说:“这给当事人和法律工作者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不可否认,金天浩的“吐槽”相当具有代表性。

改革前,法院公告送达确实一定程度上存在知晓面不广、公告排期长、规范性不够、费用较高等问题。此外,2022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将公告送达期限由两个月调整为一个月,将涉外诉讼的公告送达期限由三个月调整为两个月,这无疑对法院公告送达的时效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提升公告发布工作质效,经过广泛深入调研,202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法院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人民法院公告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

该通知要求,法院公告严格限定“在全国范围具有传播力、影响力的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发布。法院公告发布全面实现网络化,自2024年1月1日起,除法律明确规定应在报纸上刊登的公告外,人民法院报不再刊登法院公告,全部发布在中国法院网(子网站人民法院公告网),做到“当天收稿、当天发布”。同时大幅下调收费标准,真正实现“降费提速”,切实减轻当事人经济负担,用心为民办实事。通知还提出了以信息化为支撑提高公告发布管理效率,加强公告发布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等要求。

惠民便民提质效

公告发布改革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院党组的决策部署和张军院长批示精神,积极稳步开展公告改革工作。

2024年1月1日新的公告发布机制正式运行以来,各项改革措施逐步落地。

中国法院网(子网站人民法院公告网)公告发布周期由原来的3至5天缩短至当天办理、当天刊发。同时,已实现腾讯网与人民法院公告网的系统对接,全部公告数据可在腾讯网同步展示。

确定包括人民日报社、新华通讯社等18家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单位和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等3家中央政法新闻单位的主要报纸及其主要网络媒体平台为发布法院公告的媒体平台,并通过媒体融合发展,建立传播矩阵,拓展传播渠道,融合传播力大大提升。法院公告借助信息网络融媒体平台,实现发布、展示方式的电子化、信息化,进一步提高了法院公告的传播速度,扩大了受众面,“公而告知”可传播、可知晓的效果在不断放大。

此外,公告发布全面实现网络化,公告信息存储于云端,实现了公告信息的永久保存,可靠性、安全性也大幅增强。

而公告办理收费标准的大幅下调,更是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欢迎。

2024年3月4日,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统一送达服务系统正式上线。法官通过办案系统即可实现公告一键申请办理,并可全程跟踪公告刊登进度。当事人可通过线上平台(微信公众号)自助完成公告缴费、公告下载、发票开具等全流程,大大节约了时间成本。

经过7个月的实践,法院公告发布工作全面实现网络化,依托大数据平台构建标准化公告送达服务,分批开展的全国对接应用工作已初步完成,公告改革任务目标已基本实现。

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改革相关负责同志介绍,法院公告发布周期已由原来的3至5天甚至更长时间,缩短至“当天收稿、当天发布”,刊发效率大大提高。截至目前,人民法院公告网的访问量已达2583万余人次,公告降费政策的实施共为当事人节省经济支出近亿元。便民惠民、“公而告之”的改革效果十分显著。

当事人律师法官都说好

“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

公告改革效果如何,关键看大家的满意度。

“公告改革是最高人民法院深化司法改革的又一举措,也是司法现代化进程的一个缩影。”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张巧良说:“‘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公告改革一系列新举措大大缩短了公告发布周期,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扩大了公告受众,极大提升了司法效率,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实让司法改革成果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张巧良告诉记者,作为一名律师,他在具体工作中感受到了公告改革举措的创新性和时效性。

“我代理的一个案件中,因被告下落不明需要公告,以前完成整个公告流程可能需要数天,现在通过人民法院公告微信办理平台只用了5分钟就完成了上传操作,缴费完成当天公告便得以网络刊登,真正实现了公告的即时发布、快速传播和便捷查阅。”张巧良说。

因为工作需要经常办理公告的公司法务郭芳芳,对于公告改革前后的变化感受尤为明显。

郭芳芳是河北一家企业的法务人员,她说以前办理公告需要打车去法院,既有交通成本又有时间成本,很多时间都花在了路上。

“但是现在都是线上办理,真的是又快又方便!我在公司基本不用花费什么时间就把这部分工作(办理公告)完成了。对了,现在公告费也降了。”郭芳芳告诉记者。

同样对公告改革带来便利赞不绝口的还有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闵德超。

“公众号缴纳费用很方便!”

闵德超说:“我记得以前主要是法院财务室(诉讼服务中心)窗口缴纳,确实有些麻烦,需要跑来跑去,而且如果遇到人多还得排队。现在呢,只需要关注‘人民法院报’微信公众号,然后在该公众号点击下方‘办公告’按钮,在出现的页面点击‘法院公告缴费(全国)’按钮即可。”

公告改革还受到了金融机构的好评。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献元负责的律师团队为多家国有银行提供法律诉讼服务业务。她告诉记者,银行在关键节点对诉讼进度的要求很高,特别是贷款核销工作。

“以往公告送达耗时较长,导致本该在本季度或本年度内完成的贷款核销工作,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拿到判决书,不得已推迟至下季度或下个年度,给金融机构的核销工作造成诸多不便,而且批量公告费缴纳后的发票获取也是十分头疼的工作。”张献元说,“公告改革后,银行工作人员在法院微信办理平台同一界面就能完成交费、公告查询、打印发票等多项工作,以往耗时十多天才能完成的事情,现在进入系统几分钟就能轻松搞定,效率大大提升!”

西长昊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办理公告送达是他必不可少的日常工作。西长昊说:“公告改革大幅度降低公告费用,减轻了当事人经济负担,尤其对于有经济压力但又需要维权的当事人来说,这一举措非常有温度,我觉得这是司法为民的体现。”

公告改革不仅给当事人和律师带来了便利与实惠,还对提升审判质效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朝阳区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谷岩认为,公告改革之后,公告费缴纳既可以通过电子诉讼服务平台进行查询、缴纳,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报的官方微信公众号缴费栏目进行缴纳,实现了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公告办理,大大提升了审判效率。

“法院公告发布全面实现网络化,还有助于被送达人有更多的途径获取案件开庭信息,便于当事人及时应诉,有利于案件事实的查明,以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谷岩说。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宝墩人民法庭庭长张颖漩告诉记者,以前法官会将公告稿件(复印件)交给当事人,由当事人自行联系相关媒体进行公告刊登。公告刊登后,法官再根据当事人的反馈核实、确认,确定开庭时间。“但是这样一来呢,就会出现一个问题。”张颖漩说,“有的当事人拖延办理、甚至不办理公告,有的公告刊登不规范、反馈不及时,我们法官所承办案件的审理进度因此受影响。”

据张颖漩介绍,公告送达工作改革后,法官在办案系统中即可发起公告办理申请。同时,当事人会收到相应的缴费信息,可在手机上完成缴费。刊登后的公告信息也会同步至法官的办案系统中进行保存入卷。“这让我对时间节点有了更好的把控,案件节点流转效率显著提升。”张颖漩说。

同样感受到公告改革对审判工作带来很大帮助的还有北京金融法院审判第二庭法官李方。

“公告改革以后,法院公告发布全面实现网络化,我们再也不用担心公告版面不够的问题了。”据李方介绍,公告改革之前,遇到九月十月这种集中发公告(为了保证年底结案)的“井喷”月份,公告需要等到纸媒有版面了才能发出来。“而现在呢,基本上是随时可以发的。”李方说,“我看了一下我近期发过的公告,差不多一天左右就能看到公告了,这真的是大大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和我们办案的时间。”

李方告诉记者,公告能够快速刊登,这一点对法官来说非常重要。“这使得案件的审理时间更加可控,有助于法官更加科学合理地安排审判工作。公告改革对我们评估案件的审理周期和在审限内结案都有很大帮助。”(记者 丁珈 通讯员 高端华)

(责编:温璐、梁秋坪)